公告日期:2026-04-30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洪茂)
各位股东:
本人张洪茂,作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洪茂先生,1978 年 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法律专业。先后任华夏国信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法涞科技中心总经理、银河星律(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德信国际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于 2022 年 8 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会
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
积极的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 立 董 事 应 参 加 董 现 场 出 席 委 托 出 席 缺 席 董 事 是 否 连 续 现 场 出 席
姓名 事会次数 或 以 通 讯 董 事 会 次 会次数 两 次 未 亲 股 东 会 次
方 式 参 加 数 自 参 加 董 数
董 事 会 次 事会会议
数
张洪茂 6 6 0 0 否 2
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共组织召开了 1 次
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审议事项均投同意票,无异议及弃权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的召集人,共组织召开了 1 次会议,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从业经历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对公司审计报告及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续聘审计机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指导,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无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就中小股东的诉求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沟通和探讨,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作用。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21天。本人在现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