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众环专字(2026)3700014号
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众环专字(2026)370001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海龙公司”)2025 年度财务
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众环审字
(2026)3700026)。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恒天海龙公司 2025 年度木浆贸易业务收入总额 350,584.49 万元,净额收入 2,982.07 万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木浆贸易业务相关存货账面余额 26,629.51 万元,预付账款账面
余额 13,489.62 万元,合同负债账面余额 31,681.60 万元,应付账款账面余额 2,586.67 万元,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846.50 万元。
在对上述贸易业务核查的过程中,我们无法对最终销售实现情况实施有效的穿透核查程序,也无法对贸易类存货执行有效的现场监盘程序。基于前述原因,我们无法对恒天海龙公司开展的木浆贸易业务的真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判断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涉及的主要内容
恒天海龙公司欠付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24.888.94 万元及利息,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收到安丘市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6)鲁 0784 执 740 号),要求公司
立即按照(2025)鲁 07 民终 4337 号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同时,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51.2622%股权已于 2024 年 11月被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三年。如附注二、2 所述,公司管理层已制定应对计划,但这些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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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我们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在确定重要性水平时,以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作为计量基础,并基于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的 5%确定了恒天海龙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为 700.00 万元。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是大多数财务报表使用者最为关注的财务指标,因此我们根据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的 5%确定财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
2、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如“一、(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所述,我们无法就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仅对财务报表特定要素、账户产生影响,不具有广泛性,故发表了保留意见。
(2)发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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