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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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
勤信专字【2026】第 0297 号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轴承”)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勤信审字
【2026】第 0771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襄阳轴承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襄阳轴承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襄阳轴承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是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核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襄阳轴承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襄阳轴承编制的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为了更好地理解襄阳轴承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报告是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仅供襄阳轴承 2025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表: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叶忠辉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九洋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年金额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金额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539,262,801.12 1,455,260,921.0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08,962,257.60 109,657,506.7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7.08% 7.54%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 销售材料、房屋 销售材料、房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 108,962,257.60 出租等 109,657,506.71 出租等
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
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
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
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
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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