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26—019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
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华所合伙人数量为 150 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87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04 名。
2024 年度,大华所业务总收入为 210,734.12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89,880.7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0,472.37 万元。
大华所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 12,475.47 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为 112 家,主要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
管理措施 3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3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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