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玲莉)
作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2024 年)》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玲莉,女,1964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本科。1984 年 4
月至 1999 年 5 月,任武汉双虎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副部长、部长;1999
年 5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中国宝安集团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 5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2020 年 5 月 20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独立性自查,确认自身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从公司及关联方获取除独立董事津贴外的其他任何报酬。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参与议案讨论,独立发表意见,确保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7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况。
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听取股东意见,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审议,独立行使表决权,确保股东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其中现场出席 2 次,通讯方式出席 8 次,
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况。本人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议案涉及的财务数据、合规性、风险点等进行细致核查,主动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层沟通咨询,充分了解议案背景和具体内容;会议期间,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提出合理建议,对所有审议议案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无反对、弃权情形,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同时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全年召开 6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况。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审议通过了续聘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安排、财务内控整改等相关议案,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开展,推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其中,审议通过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提名委员会:全年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审议了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事项,对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提名程序合规、被提名人符合任职要求,为公司治理团队建设提供保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年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情况,核查了薪酬发放的合规性、合理性,
结合行业水平和公司经营业绩提出优化建议,确保薪酬考核体系科学有效,充分调动管理层积极性。
本人在参与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同时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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