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5-17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至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正基先生
(5)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
表决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份总数的52.11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55,680,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4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8人,代表股份143,079,5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671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7人,代表股份143,133,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54,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8人,代表股份143,079,5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71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1、提案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136,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6%;反对2,067,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9%;弃权555,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51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72%;反对2,067,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5%;弃权555,87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4%。
2、提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129,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36%;反对2,417,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9%;弃权213,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503,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22%;反对2,417,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86%;弃权213,43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1%。
3、提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131,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38%;反对2,415,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6%;弃权213,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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