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董敏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法定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专业的审议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监督、专业把关的核心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董敏,中国国籍,1967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鄂
尔多斯集团房地产公司副总裁,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副主任,现任内蒙古三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在会前主动审阅会议材料并获取决策所需资料,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审议,充分发表专业意见,对各
项议案均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进行表决,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法定义务与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6 次董事会,审议议案 45 项;召开股东会 5 次,
审议议案 19 项。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 16 次,其中现场出席 8 次、视频参会 5 次、
通讯表决 3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经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列席股东会 5 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业绩说明会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积极组织或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切实履行职责。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均由本人召集和主持,本人
现场出席 2 次、视频参会 1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审议提名委员会提案 3 项,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本人现场出席 1 次、视频参
会 1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审议战略委员会提案 2 项,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本人现场出席 4 次,无缺席
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审议审计委员会提案 10 项,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本人现场出席 3 次、
通讯表决 1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6 项,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审议提案 4 项。本人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现场出席 2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对公司利润分配、计提资产减值及预计负债、关联交易预计、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等事项进行审议后投出赞成票。
3.业绩说明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参加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认真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并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应。
(三)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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