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2
证券代码:838556 证券简称:力美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力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股权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出售方:北京力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易对方:珠海横琴光艺文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艺投资”);
交易标的:公司所持有的映美传世(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映美传世”)4%的股权;
交易事项:公司转让映美传世4%的股权给光艺投资;
交易价格:8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说明如下: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的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计算本办法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1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66,610,309.32元,期末净资产总额为39,510,667.36 元。公司股权
转让前未控制映美传世,不涉及出售股权导致丧失控制权的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映美传世4%的股权在公司的账面价值(未经审计)为人民币1,740,349.52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2.61%,净资产额的比例为4.4%,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尚待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
过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珠海横琴光艺文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为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创意谷18栋110室-184(集中办公区), 主要办公地点为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创意谷18栋110室-184(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光控浦益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为91440400MA4X9KTA4K,主营业务为合伙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映美传世(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4%的股权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CF20
股权类资产信息说明:映美传世(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年7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51319750U;注册资本:456.9958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CF20;法定代表人:吴延。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策划;市场调查;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会议服务;从事文化经纪业务;经济贸易咨询;销售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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