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华 强)
本人作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本人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 月 10 日任期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上述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于 1970 年 11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MBA),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
务师,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ACA)。曾任中伦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和
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 年 6 月 11 日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述职概况
(一)任期内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年度应 实际出席董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 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会次数 (现场/通讯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方式) 事会会议
华强 1 1 0 0 否 2
本人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主动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本人对任期内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鉴于本人已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任期届满,在 2025 年任期内未参加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以及其他情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信披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本人持续监督核查公司披露的重要信息,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2.积极参加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培训,深入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重点理解公司治理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提升履职能力,自觉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2025 年任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2025 年任期内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25 年任期内不存在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本人已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
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已离任):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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