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骆建华)
本人作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了各项会议议案,谨慎、勤勉地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合理化意见建议,有效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行、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于 1964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党派人士。曾任中国地质科学院矿床所、
国家环保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办公室副处长、处长、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副会长,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首席环境政策专家,中节能环
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述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
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年度应 实际出席董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 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会次数 (现场/通讯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方式) 事会会议
骆建华 12 12 0 0 否 4
本人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主动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5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查阅公司经营运作的相关资料,掌握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以及战略规划的实施进度;研究并掌握国内外行业动态及国家相关政策及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推动对公司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和规划,履行了战略委员会职责。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2025 年度共参加了 5 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财务负责人岗位相关事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提名高管人选的任职资格,确保相关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3.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2025 年度,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审核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查督促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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