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5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发行人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编制。长城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长城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 录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 3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3
三、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9
四、发行人 2025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10
五、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12
六、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14
七、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及变动情况...... 15
八、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 16
九、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6
十、发行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17
十一、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8
十二、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18
十三、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18
十四、信用风险管理履职情况 ...... 18
十五、特殊品种公司债券相关义务的履行情况...... 18
十六、开展主动信用管理工作情况 ...... 19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且存续(债券期限超过一年)的由长城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25 东北 C1、25 东
北 C2、25 东北 KC01、25 东北 C3、25 东北 C4、25 东北 C5、25 东北 C6、25 东
北 C7(以下简称“各期债券”),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25东北C1
债券代码 524185
债券简称 25 东北 C1
债券名称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注册或备案文件 证监许可[2024]1731 号
注册或备案规模 80 亿元
债券期限 3 年
发行规模(亿元) 6
债券余额(亿元) 6
发行时初始票面利率(%) 2.71
调整票面利率时间及调整后票面利率情况 无
(如发行人行使票面利率调整权)
起息日 2025 年 3 月 21 日
还本付息方式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2026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3 月 21 日(如遇
付息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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