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五年度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6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5-6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9-12
财务报表附注 1-140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2366 号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财务报
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北证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北证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的确定
针对该关键审计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
东北证券管理或投资了多项结构化主体(如证 审计程序予以应对:
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合伙企业等),担任管 (1)了解并测试管理层在确定结构化主体
理人或者投资人。管理层需就是否对结构化主体存在 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控制,以确定结构化主体是否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 执行的有效性;
围作出重大判断。判断时管理层需结合前述结构化主 (2)获取管理层认定的存在控制的结构化
体的设立目的,综合评估对结构化主体拥有的权力, 主体清单,抽样检查了结构化主体的合同文件,了参与结构化主体相关活动而享有的可变回报以及运 解该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及东北证券的参与程度,
用该权力而影响其可变回报的能力。 以评价管理层对结构化主体拥有的权力的判断;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复核管理层在可变回报定量计算中使
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90.25 亿元,详 用的源数据与相关合同文件的规定,并对公司承担见财务报表附注七、(三)所述,在未纳入合并财务 或享有的可变回报结果进行了重新计算;
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情况,详见财务报表 (4)取得管理层统计的未纳入合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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