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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21:56:35 股吧网页版
东北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 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管理制度》等规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切实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工作,为公司董事会持续规范运作发挥了关键作用;全面承接监事会监督职权,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内部监督权责清晰、协同高效,构建全链条监督闭环。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员会基本运作情况

(一)人员构成与履职资质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质的独立董事担任;本年度无人员变更情况。全体委员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职业操守,能够保障足够时间精力参与委员会工作。

(二)会议召开与决策情况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或听取议案 22 项,向董事会提
交议案及报告 20 项;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参与议题审议,无委托出席的情况。会议审议事项涵盖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外部审计机构聘任、内部审计计划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制度修订等内容;所有决议均经全体委员全票表决通过,会议记录完整并按期归档。

二、年度核心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信息的审核情况

202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各项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进行认真审核,针对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具体披露提出优化建议。总体来看,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不存在与财务决算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对公司各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均无异议。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已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情况

1.选聘外部审计机构

2025 年 1 月,公司聘请的原审计机构评估预计无法按时完成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工作,向公司致函辞任。为保障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审计委员会第一时间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拟定选聘文件,明确选聘条件、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并委托公司经理层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公开选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卢相君先生作为代表对招标过程进行了监督。根据招标结果,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董事会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2 月 10 日分别经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 年 10 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过往审计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第九条规定的基本资质条件。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11
月 28 日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公司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与外部审计机构建立双向沟通机制

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与外部审计机构建立双向沟通机制,加强审计相关信息的有效流动。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就审计团队人员构成、独立性情况、总体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计划等方面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建议审计机构明确重点关注领域;在年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及时
跟踪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切实履行督促义务,通过书面致函的方式提示审计机构按时完成年审工作并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在审后沟通会中,审计委员会就初步审计结论与年审会计师充分交换了意见。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在年审工作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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