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工作规则》等制度的修订说明
2026 年 4 月 23 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相关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说明
本次共修订 1 条内容,新增 1 条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原制度 修订后
(删除线处为删除内容) (下划线处为新增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 (以下简称“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提名与薪酬委员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 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公司治理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 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八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应当每年对
新增。 公司薪酬分配合理性开展评估,对发现的重
大缺陷应当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予以纠正,
对董事会采纳和纠正情况进行存档备查。
注:由于本次修订新增条款,《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条款序号将相应调整。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修订说明
本次共修订 17 条内容,删除 7 条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原制度 修订后
(删除线处为删除内容) (下划线处为新增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高管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建立长效 简称“高管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建立长效合理的高管人员薪酬与考核机制,根据《证 合理的高管人员薪酬与考核机制,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治理准 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公 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建立稳
司章程》《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 健薪酬制度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员工薪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应
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原
则;
(二)与公司经营业绩及工作目标挂钩 删除。
原则;
(三)与合规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情况
有效衔接原则;
(四)平衡业绩与长期价值创造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
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制度,审定高管人员薪酬
考核管理相关政策与方案,并负责督促制度
的有效落实,承担薪酬考核管理的主体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对薪酬考核制度及
薪酬考核事项的决策机制另有规定的,按照
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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