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8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38281 证券简称:合力达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山东合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纪律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7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山东合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1号小鸭工业园合力达楼301室。
李洪林,男,1976年2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阚海燕,女,1978年9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19-005
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
二、 主要内容
(一) 涉嫌违规事实:
山东合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定于2019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因公司未及时聘请审计机构导致2018年度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开展,公司未能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含2019年4月30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二)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公告编号:2019-005
(一)给予山东合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给予李洪林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阚海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暂对公司经营方面无重大影响。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暂对公司财务方面无重大影响。
(三) 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如适
用):
□是□否√不适用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山东合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369号)
公告编号:2019-005
《关于给予山东合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通知》(股转系统函[2019]2068号)
山东合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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