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9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71384 证券简称:中商矿业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陕西中商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及持续经营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公司收到法院民事判决书情况(补发)
陕西中商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供应商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集团”)在履行2017年粗铜买卖合同期间,由于株冶集团结算差错,致使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株冶集团于2018年9月30日向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公司向株冶集团支付182万元货款,同时承担相应的损失74.26万元和尚未结清货款的利息。
上述诉讼事项经各审判决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4作出终审判决:公司支付给株冶集团货款132万元(其中货款182万元,应抵减公司的税费损失50万元,抵减后应支付132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支付上述款项,公司相关账户尚处于冻结相应金额状态。同时,公司上述诉讼事项可能涉及追溯调整2017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科目。
二、公司持续经营情况说明
公司自2018年下半年至今未持续经营粗铜贸易业务,未取得相应的营业收入。公司2019年计划以开发控股子公司凤县九子沟铜矿为主要经营业务。公司会多渠道筹集资金,合作或独自开发的方式,对九子沟铜矿实施开采。公司主营业务将由"粗铜贸易"转型为“矿山开发”。
公告编号:2019—009
特此公告。
陕西中商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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