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9 22:16:11 股吧网页版
国城矿业拟提前赎回“国城转债” 停止交易日为12月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屹


K图 000688_0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国城矿业11月19日晚间公告表示,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国城转债(债券代码”127019“)”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国城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据悉,自10月30日起至11月19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国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58元/股)的130%(即16.354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国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告,此次赎回价格为100.82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2.0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停止交易日为12月9日,赎回登记日为12月11日,停止转股日和赎回日均为12月12日,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为12月17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12月19日。

  根据安排,截至12月11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国城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国城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