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6-033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国城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锂业”)与参股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签署《关于锂辉石精矿长期供销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锂辉石精矿供销事宜达成长期合作意向,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及2025年1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国城矿业: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为落实上述框架协议约定,保障公司锂盐项目原材料稳定供应,国城锂业与金鑫矿业于2026年4月27日签署《锂精矿购销合同》。
三、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国城锂业有限公司
1、标的货物:锂精矿
2、货物质量指标:氧化锂(Li?O)含量≥5.0%,Fe?O?≤3%,H?O≤15%,质量指标未达上述合同约定,按双方签订的《关于锂辉石精矿长期供销合作框架协议》相关条款确定各指标扣减,并计入结算单价。
3、计划交货量及时间:2026年4-6月,20,000干吨±20%(以折干折6%的锂精矿数量为准)。
4、货物价格:有色网计价,甲、乙双方商定,鉴于双方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甲方予以乙方一定折扣优惠。
5、合同金额:预计总货值约为人民币3.2亿元(大写:叁亿贰仟万元整),参考锂精矿单价1.6万元/吨。
6、付款与结算: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预计总货值50%的总预付款1.6亿元(大写:壹亿陆仟万元整),乙方可根据自身投产时间及产能爬坡情况,灵活选择提货批次及时间,甲方免收该部分货款的仓储费用;
批次总货款:批次提货数量(折干折6%)*暂定含税单价;
总预付款批次抵扣金额:总预付款批次将在2026年4月-6月共计20,000吨锂矿中进行抵扣金额:批次提货数量*8,000元/吨。
批次尾款:批次总货款-总预付款批次抵扣金额。在每批次货物装车后按暂定含税单价及交付数量向甲方支付对应货物100%批次尾款。双方应在检测结果及有色网最终价格确定后,按本合同结算与支付条款进行结算。
结算周期:双方同意以月度为节点进行结算。每月甲方货物交付完毕且第三方化验数据出具后,双方进行一次结算。
四、关联关系说明
国城锂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鑫矿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双方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
五、定价政策
本次购销合同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参考上海有色网现货价格并结合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正式购销合同,系落实前期长期供销框架协议的具体举措,有利于稳定公司锂盐项目原材料供应,优化采购成本,实现锂矿开采与锂盐加工产业链协同,符合公司新能源产业发展战略,对公司2026年度及后续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金鑫矿业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收入较为稳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为金鑫矿业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123.95万元,除本次签署的锂精矿购销合同和前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鑫矿业累计已发生的其他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国城锂业与金鑫矿业签署的《锂精矿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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