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7
公告编号:2017-024
证券代码:871520 证券简称:四川飞亚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缪克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6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7-024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2017年9月8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2017-020)和关联交易公告(2017-019),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珠海迈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罗兴志、刘建华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以上关联股东回避后,无法形成有效表决,因此关联股东不履行回避程序,参与投票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四川飞亚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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