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2 18:39:22 股吧网页版
宝新能源: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14:30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锦开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35 人,代表股份 478,975,6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1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87,764,2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2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29 人,代表股份 91,211,47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32 人,代表股份
91,241,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0,3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29 人,代表股份 91,211,47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1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及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869,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3516%;反对 2,94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55%;弃权 15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373,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4568%;反对 2,50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8%;弃权 9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639,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1485%;反对 2,50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47%;弃权 9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9%。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3,283,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1844%;反对 3,64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35%;弃权 24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2%。回避股数 1,800,00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349,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5.7344%;反对 3,64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27%;弃权2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9%。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邹锦开先生已回避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