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卓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小燕女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五、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要求。
七、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披露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八、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为:以 2025 年半年度末公司总股本 2,175,887,8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108,794,393.10 元。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17]
第五节 重要事项........……..…....…..……………...[2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6]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29]
第八节 财务报告 ........……..…....…..…………….[3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一般术语:
公司、宝新能源 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宝丽华集团 指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宝丽华电力 指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陆丰电力 指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宝新投资 指 广东宝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宝新售电 指 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绘峰 指 上海绘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人(LP)
新余华邦 指 新余市华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人(LP)
梅州客商银行 指 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国金基金 指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华泰保险 指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百合佳缘 指 百合佳缘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东方富海 指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梅县荷树园电厂资源综合 指 由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负责运营,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荷树
利用基地 园的电力经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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