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持续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考核原则
(一)与战略挂钩。公司薪酬政策兼顾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对公司重大战略的落实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或对公司长远有重大影响的事件进行激励,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与业绩挂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及其完成情况挂钩,依据业绩考评和个人履行职责考评结果兑现薪酬,体现责任、风险、利益、担当相一致的原则。
(三)与管理水平挂钩。公司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承担的企业管理责任,参考市场薪酬水平,参考同行业管理与效益水平,参考物价水平,通过横向对比,科学合理地确定薪酬水平。
(四)与廉洁挂钩。公司倡导勤勉尽责、勤俭节约、勤务廉洁的工作作风,防止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从而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估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具体职责与权限参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五、2026 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一)绩效考核指标
1.季度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当期岗位基本履职情况、安全生产与风控指标及经营管理情况等。
2.年度绩效考核主要结合年度财务数据,考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年度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的执行情况、年度节能与环保目标的执行情况、社会责任与党建工作的执行情况及其他公司认为影响经营业绩的关键项目进展情况等指标。
3.各类指标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当期经营重点
具体分配考评权重,并与当期绩效薪酬的兑付标准具体挂钩。
(二)考核时间与考核周期
年度绩效考核的周期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年
度考评时间为 2027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具体以年度审计
结束时间为准)。季度考评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
(三)考核与发放程序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组织开展对制度适用范围内的公司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季度履职评价,并填写履职评价表。季度绩效薪酬经季度考评核定后方可发放。
2.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每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结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组织开展对制度适用范围内的公司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履职情况进行预评价,并填写履职评价表。相关履职评价结合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复核并最终确认。
年度绩效薪酬在次年初可根据预评价情况进行预发,并预留一定比例的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根据最终确认的履职评价结果对年度绩效薪酬多退少补(如涉及退回,只退回实际收到部分,无需退回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评价,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向股东会汇报其工作。
六、薪酬标准
(一)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采用基本年薪+绩效薪酬+专项激励制:
基本年薪 专项
姓 名 职 务 季度绩效薪酬 年度绩效薪酬
(万元) 激励
邹锦开 董事长 120
根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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