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30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 人,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 人
2025 年度业务总收入:50 亿元
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6.72 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 家;主要行业: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9.16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 家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注册会计 开始从事 开始在立
为本公司提供
姓名 师执业 上市公司 信执业
审计服务时间
时间 审计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刘 晶 2009.12 2012.1 2021.1 2024.6 至今
签字注册会计师 柯海洋 2019.7 2014.12 2024.12 2025.3 至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卞慧娟 2013.12 2008.1 2012.1 2024.12 至今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项目组成员具有承办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 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公司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
职业谨慎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同意、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 2025 年季度审阅和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有关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128 万元。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立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内部控制审计
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后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工作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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