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龚江丰)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龚江丰先生,男,汉族,中国国籍,1972 年 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3 年 6 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2004 年 6 月,毕业于暨南大学
工商管理专业。1997 年 1 月,龚江丰先生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 年 9
月,龚江丰先生获得资产评估师资格。1993 年 6 月至 1995 年 2 月任广州标致
汽车有限公司主管;1995 年 2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广州花城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经理;2000 年 5 月至 2001 年 1 月任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1 年 1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东南区财务总监;2001
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广东智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兼副主任会计师;2021 年 1 月至今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合伙人;2015 年 6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晓峰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2016 年 6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机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经理、董事;2016 年 6 月至
今兼任广州新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 月至今兼任广州晓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 年 7 月至今兼任广州晓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至今兼任北京晓峰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监事;2008 年 1 月至今兼任凌源市世明玻璃有限公司监事;2024 年 8 月至今兼任广州晓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经理、
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兼任江西晓峰租赁有限公司经理、董事;2025 年 4 月
至今兼任江西拓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 年 1 月至今兼任北京晓峰永拓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经理、董事;2023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11 次,实际参加董事会 11 次(其中现场参
会 1 次,通讯参会 10 次);应出席股东会 5 次、应出席出资人组会议 1 次,实
际出席股东会 5 次、实际出席出资人组会议 1 次。报告期内,本人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的情形,不存在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阅读并仔细研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5 年度所出席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1 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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