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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9 18:27:01 股吧网页版
惠天热电:关于新增诉讼案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20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诉讼案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为被告方。

3.涉案的金额:3,487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原告提出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冻结二热公司银行存款 3,487 万元。鉴于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影响。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3 月 19 日,二热公司收到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通
过电子送达《民事起诉状》及(2026)辽 0104 民初 1526 号《民事裁定书》,蒋春明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由对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二建”)、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二热公司和刘峰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该案。同时原告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冻结被告二热公司银行存款 3,487 万元,冻结山西二建银行存款 3,487 万元。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蒋春明

被告 1: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2: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被告 3:二热公司;

被告 4:刘峰

2.案件起因

据原告起诉状,2024 年 4 月 30 日,原告蒋春明与被告 1 签订《沈阳华润热电有限
公司异地扩建项目配套长距离回输供热管线工程一期(二标段施工协议书)》,协议约定原告承包东辽街一级网(沈海热源厂—沈东隔压站全线)及零级网(上园路与沈铁路交汇处一沈东隔压站)管道工程,上述工程现已完成施工且投入使用。原告认为,截至起诉之日,尚剩余工程款 3,487 万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工程款,被告拒绝支付。
3.原告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共计 3,487 万元;(2)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民事裁定情况

截至目前,法院已受理该案,原告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以(2026)辽0104民初1526号《民事裁定书》作出裁定:冻结被告二热公司银行存款3,487万元;冻结被告山西二建银行存款3,487万元;冻结金额以3,487万元为限。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

2.截至2026年3月18日公司累计新增未披露的小额(占净资产10%以下)诉讼案件8件,累计诉讼涉案金额合计66.61万元。如下所示: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金额(万元) 诉讼(仲裁)进展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告:合同纠纷(涉及 3 件) 61.12 3 件待开庭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告:供暖相关(涉及 5 件) 5.49 5 件待开庭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预计本次诉讼案件及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鉴于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
六、其他

公司将与相关法院及各方积极沟通,争取尽快就诉讼事项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早日解除诉讼风险。后续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信息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原告起诉状

2.(2026)辽0104民初1526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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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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