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鉴证报告
中准专字[2026]2220 号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中准审
字[2026]204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惠天热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惠天热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
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惠天热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惠天热电公司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
为了更好地理解惠天热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惠天热电公司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申友良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洪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 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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