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2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1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日:2026 年 1 月 21 日
首次授予数量:960.46 万股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36 人
首次授予价格:6.61 元/股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均
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1 月
21 日为授予日,以 6.6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6 名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 960.46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简述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110.74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2,214.75 万股的 5.00%。其中首次授予 1,010.74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91.0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2,214.75
万股的 4.55%;预留 1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9.0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2,214.75 万股的 0.45%。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3、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50 人,包括公司
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 6.61 元/股。在本激励计
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在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含披露日)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限售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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