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努力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锂电池负极材料业务,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产品系列持续丰富,持续推动电池客户导入,稳步推进负极材料一体化及其配套的源网荷储项目建设,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2025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7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54%,总资产 28.28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0.7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董事会运作工作完成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全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审议通过了日常关联交易、向控股股东借款、为子公司担保、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子公司参与土地竞拍、取消监事会并系统性修订公司内控治理制度、收购子公司等 53 个议案。2025 年,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所有审议事项均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和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履行职责,就相关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为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提供了有效的监督和指导。在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年度财务报告工作规程,积极协调审计计划及各项安排,督促审计工作进程,保持与会计师有效沟通。
2025 年度,提名委员会密切关注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履职状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工作绩效进行了研究,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评价、发放及管理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及发展需要;战略委员会对 2025 年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进行研讨,对源网荷储项目投资、重组事项进行了审慎研究。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及行业专业知识,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通过实地调研、现场办公、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新项目建设、重大事项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并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独立董事履职具体情况请见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股东会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了 5 次股东会,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会决议,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决议公告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公司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聘请律师对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及时披露,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五)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
2025 年,董事会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并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相关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公司内部信息披露体系建设,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登记、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六)公司治理持续完善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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