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秉祥 1964年11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自1996年4月起在西安理工大学会计系任教,担任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财会金融系教授,兼任国家自然基金同行评审专家,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常务理事,西安市会计学会副会长,陕西成本研究会副会长,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13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加会议
李秉祥 13 6 7 0 0 否 6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共出席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会议前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的核查,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2024年1月18日 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 同意
项
2024年2月27日 审议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接受关联方担保并 同意
向其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4年3月18日 审议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
2024年8月26日 审议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议次数
2024年1月18日 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
2024年1月30日 年度审计入场沟通
2024年3月12日 年度审计沟通
1.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核
2.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
3.对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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