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4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ST 炼石 公告编号:2025-045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 年 9 月 23 日,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将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整体删除。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中,关
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党总支部”的表述统一修改为
“党支部”,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相
关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或”替换为“或者”,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
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
规范汉字与阿拉伯数字的使用、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
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本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
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新增)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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