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ST 炼石 公告编号:2025-059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2025年9月23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或“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炼石航空”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5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5年10月27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2025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2025)川01破1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成都中院裁定批准《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一)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炼石航空现有总股本为873,100,876股,以现有总股本作为资本公积转增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5.99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共计转增522,987,424股。转增后,炼石航空总股本将增至1,396,088,300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为准)。
(二)转增股票的用途
前述522,987,424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具体如下:
1.转增股票中200,000,000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
根据《预重整投资协议》约定,重整投资人总计以1,238,000,000.00元现金受让炼石航空200,000,000股转增股票,相关受让资金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用于执行本重整计划及支持炼石航空后续业务发展。
2.转增股票中322,987,424股用于偿付债务
转增股票中的322,987,424股将根据本重整计划的规定分配给债权人实施以股抵债。
按照上述权益调整方案执行完毕后,炼石航空原出资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绝对数量不会因相关权益调整方案的实施而减少。
三、对除权参考价格的公式进行调整的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第4.4.2条规定: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证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时,可以向本所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本所同意的,证券发行人应当向市场公布该次除权(息)适用的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
(一)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
公司经审慎研究后认为,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需结合《重整计划》实际情况对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具体计算公式拟调整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公司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
上述公式中,由于不涉及现金红利、股票红利及配股,公式中现金红利为0。公司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为2,558,060,398.08元,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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