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ST 炼石 公告编号:2025-061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收到公司管理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款的通知》,公司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按照《预重整投资协议》约定应当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投资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9月10日,公司、公司管理人分别与国有企业存量资产优化升级(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贵州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黔广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资磐石拾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洋华谊(上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
根据《预重整投资协议》,国有企业存量资产优化升级(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应支付重整投资款282,500,000.00元,贵州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支付重整投资款96,050,000.00元,贵州黔广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支付重整投资款56,500,000.00元,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支付重整投资款113,000,000.00元,深圳市深资磐石拾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支付重整投资款336,500,000.00元,金洋华谊(上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支付重整投资款201,900,000.00元,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重整投资款分别为134,600,000.00元、16,950,000.00元。上述7家重整投资人应当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合计金额人民币1,238,000,000.00元。同时,协议约定在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15日内,重整投资人应一次性支付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全部投资总对价。
二、重整投资款的支付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20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应当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项,合计金额人民币1,238,000,000.00元。本次所有重整投资人已经全部
足额支付重整投资款。后续,公司将在法院和管理人监督下,继续加快开展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的各项工作。
三、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公司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如公司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债务风险,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如果公司未能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将继续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推进重整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款的通知》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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