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ST 炼石 公告编号:2025-073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
中院”)送达的(2025)川 01 破申 1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年 9 月 2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管理人出具了《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成都中院出具了终结公司重整程序的《民事裁定书》。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法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4 条规定,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触及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情形而对公司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
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交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2、若此次退市风险警示(*ST)被撤销后,公司股票交易仍因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而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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