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3 09:46:47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炼石航空发布的重整计划(草案)或相关公告,没有对债务计息截止日有明确的界定。债息也是债务,理解预重整前的债息包括在债权人的债转股里。有规定法院正式裁定受理重整之日起停止计息,这样公司的25年的实际债务支出仅有3季度,是否这样?半年报是否有关财表会修正,请董秘如实回复
ST炼石: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因公司实施重整,重整前产生的债务自2025年9月23日法院裁定重整受理之日停止计息。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基本情况之负债情况对公司的债务情况有详细的披露(确认债权中包含债务利息),且债权受偿方案中明确有财产担保债权及普通债权按照同等清偿方案予以清偿,按50万以下现金清偿+50万以上以股抵债清偿的方式进行清偿。在法院裁定受理日之前的相关债务利息均已计入财务费用,不存在修正半年报财务报表事项。感谢您对炼石航空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6-01-14 15:45:33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