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本人自2019年6月24日起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已满6年,因此于2025年6月24日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补选新的独立董事后正式生效。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李秉祥 1964年11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自1996年4月起在西安理工大学会计系任教,担任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财会金融系教授,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常务理事,西安市会计学会副会长,陕西成本研究会副会长,2019年6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0月10日离任。
2、对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存在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12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出现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加会议
李秉祥 8 4 4 0 0 否 4
2、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共出席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会议前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的核查,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2025年1月3日 审议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 同意
2025年2月26日 审议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接受关联方担保并 同意
向其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5年3月24日 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建设工程项目的议案 同意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议次数
2025 年 1 月 21 日 年度审计入场沟通
2025 年 1 月 24 日 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方案
2025 年 4 月 3 日 年度审计进度沟通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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