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1、个人简历
向永丽,1977年6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法律硕士,专职律师。2000年9月参加工作,曾在蒲江县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2015年4月至2024年2月在四川上浩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主任、专职律师。2024年3月起任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权益高级合伙人。
2、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存在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本人于2025年10月10日起任职,出席了2025年任职期内召开的4次董事会,出(列)席了2次股东会及1次出资人组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出现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在每次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所有议案和事项,主动向公司了解经营管理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沟通,提前做好充足准备,会上详细听取议案汇报并积极发言讨论,会后及时跟踪反馈。2025年度,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及广
大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2025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列)席股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会的次数
加会议
向永丽 4 1 3 0 0 否 2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后,未召开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本人履职期间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议次数
1、对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
审计委员会 1 2025 年 10 月 29 日 2、听取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情况报
告
薪酬与考核 1 2025 年 10 月 15 日 对公司经营层 2024 年度经营业绩考评结果及
委员会 绩效分配的审核
4、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积极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查内部审计的执行结果。审阅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客观、公正。
5、与中小股东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参与中小股东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过程,了解经营管理层对中小股东的信息披露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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