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汇报人:吴粒)
本人作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均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吴粒:女,1966 年 1 月出生,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东北财经大学
毕业,博士学位。1987 年至 1990 年在本溪大学任教,1990 年至 2008 年任沈阳
工业大学副院长,2008 年 3 月至今在东北大学任教。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会议及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事 实际出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大 是否出席年
缺席次数
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度股东大会
吴粒 11 11 0 0 4 是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列席参会 4 次股东大会;对出席
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共召开了 3 次战略委员会、5 次审计委员会、
6 次提名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9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对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事项;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及建议。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3 3 0
审计委员会 5 5 0
提名委员会 6 6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9 9 0
3、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十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对 2024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本人通过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与中小股东的信息沟通情况持续保持关注并提出适当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6、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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