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2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7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
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原因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
同时,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及监事会的相关规定不再适用。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全面贯彻落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 定本章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工作机构,按相关规定配备党务工作人
员,并保证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条 公司经沈阳市人民政府经济体 第二条 公司经沈阳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
制改革委员会“沈体改发[1996]107 号” 改革委员会“沈体改发[1996]107 号”文批
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沈阳市工 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设立时在沈阳
2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营业执照号:2101001104307。公司现持 照,营业执照号:2101001104307。公司现
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持有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62434900759。 912101062434900759。
第八条 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3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
代表人。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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