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01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5-038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5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8.1 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2.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0 月 9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 1 天,将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3. 公司股票简称自 2025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
由“沈阳化工”变更为“ST 沈化”;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98”。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 股票种类:无变化,仍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股票简称:由“沈阳化工”变更为“ST 沈化”;
3. 证券代码:无变化,仍为 000698;
4.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五);
5. 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股票停复牌安排
1. 股票停牌时间:2025 年 10 月 9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
2. 股票复牌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
《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根据《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8.1 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8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9.8.1 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2)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事先告知书》载明事项予以高度重视,其所涉事项系2018 至 2021 年度财务指标虚假记载问题,公司已进行深刻的自查自纠及整改,
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了《关于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301457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及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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