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0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工作细则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理层职责权限
第三章 经理层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章 经理层议事决策机制及程序
第五章 经理层的管理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要求,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和保障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化工”或“公司”)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经理层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公司依法设总经理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均由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经理层成员应当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和践行正确业绩观,弘扬企业家精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切实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出资人利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第四条 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应当自觉维护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自觉维护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经营决策主体作用,支持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中履行理性决策、防范风险、监督制衡、建言献策等职责,促进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
相统一。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经理层及本细则中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二章 经理层职责权限
第六条 经理层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要求;
(二)围绕落实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分析研判宏观形势和企业状况,积极谋划改进生产经营的策略和方案;
(三)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执行效率,确保企业经营计划和目标有效达成;
(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优化业务流程,防范化解风险,促进企业运行效率和管理效能持续提升;
(五)组织做好董事会运行和董事履职的支撑保障工作,落实经理层拟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建议方案的机制,与董事会成员保持良好沟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向董事会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管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八条 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董事会的授权,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九条 经理层副职协助总经理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分管领域的工作;受总经理委托,负责其他方面工作或者专项任务。
第十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勤勉尽责、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和增值,处理好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及董事长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四)注重市场信息,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
(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管理团队的培养,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管理的提升,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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