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对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化财务公司”)系经原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2008 年 5 月取得金融许可证,于 2008 年 6 月 4 日
在北京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109354688,注册资本 60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夏宇。
2025 年 6 月 30 日,经河北金融监管局批准,公司异地迁址开业,机构住所
由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3层变更为河北雄安新区
起步区雄安大街 319 号 8-9 层;2025 年 9 月 30 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雄
安新区监管分局批准,金融许可证编号变更为 01122083。
现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实缴出资
持股 认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额
比例(%) (万元)
(万元)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37.00 222,000.00 222,000.00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35.00 210,000.00 210,000.00
中化资本有限公司 28.00 168,000.00 168,000.00
合计 100.00 600,000.00 600,000.00
中化财务公司母公司和最终控制方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化财务公司组织结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经营范围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业务范围按监管要求主要包括:(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十)开办普通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的代客交易和为对冲前述交易风险而进行的交易。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中化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并对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股东会是中化财务公司最高决策者,董事会决定中化财务公司重大事项,向股东会负责,以总经理为首的经营班子负责中化财务公司的日常运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不设置监事会的有关规定,中化财务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
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2025 年 9 月 28 日,雄安新区金融监管分局下发了《关
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雄金复〔2025〕21 号),
核准通过了中化财务公司修改后的章程。2025 年 9 月 30 日,中化财务公司办理
了工商章程变更及监事会撤销相关备案手续。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化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了风险管理部和纪检室(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风险管理和监督稽核。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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