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
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
截至 2025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2 人。公证天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980.16 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 15,706.31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0 家,审计
收费总额 8,548.62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公证天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了解,并于 2025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公证天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评价,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后续该议案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经公
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公证天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基于审慎的专业判断,有效执行了各项审计程序。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证天业就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证天业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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