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穆炯 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穆炯,作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本人因任职届满,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
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下同)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穆炯:女,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在江阴制药厂及江阴市金桥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并在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江阴分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江阴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其中本人现场出席会议 2 次,以通讯
方式参加会议 5 次,无授权委托出席、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非关联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弃权、反对的情形,对关联议案已按照要求回避表决。
(二)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2 次,其中年度股东会 1 次、临时股东会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它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时间共计 7 天,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场工作过程中,本人通过听取汇报、参加会议、审阅文件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问询的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公司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合规情况,并结合本人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能够主动汇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并就相关重要事项积极征求本人的意见。在履职保障方面,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与人员支持,确保本人能够独立、顺畅地开展各项工作。本人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未受到任何不当干预或阻碍,知情权得到了充分尊重与切实保障。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工作要求。作为时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规定召集会议,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跟进并监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就公司定期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和义务;作为时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分别就董高薪酬、提名董事候选人等事项进行审议,与其他委员达成一致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2 次,实
际出席会议 2 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事项包括利润分配预案、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