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1:50:09 股吧网页版
模塑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蒋荣状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蒋荣状)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蒋荣状,作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本人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经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下同)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蒋荣状:男,198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客户经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客户经理、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经理、证券部经理、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霍尔果斯先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相关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同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5 年度任职期
间,公司召开了 5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蒋荣状 5 2 3 否 1

注:在换届选举期间出席了 1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

(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它时间到公司进行
现场工作,累计现场履职时间达 9 天。本人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董事会运作底稿、听取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专项汇报、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座谈等方式,全面调研公司的治理架构及规范运作情况。结合自身在资本市场合规与公司治理领域的实务背景,本人重点核查了公司“三会”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信息披露管理体系的执行深度,以及在治理架构调整背景下内部授权体系的运行效能。

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对本人的现场考察及资料调阅工作给予了全力支持与高效配合,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从合规与治理视角独立、客观地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履职。作为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公司第十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中,本人依据《公司法》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要求,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及从业履历进行了程序性审查与合规性核验,确保高管团队的选聘符合法定条件及公司治理规范。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2 次,实
际出席会议 2 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本人对公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公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拟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