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3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6—3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
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在
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与会董事推举王明成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选举王明成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王明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1”)。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审计与风险控制、薪酬与考核、预算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选举董事王明成先生、曾源先生、独立董事姜波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王明成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选举独立董事姜波先生、白云涛先生、董事陈弘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姜波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选举独立董事袁新文先生、白云涛先生、董事吴晓强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由袁新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选举独立董事白云涛先生、姜波先生、董事张文娜女士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白云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5、选举董事曾源先生、李勇先生、独立董事袁新文先生担任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委员,由曾源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陈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林伟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王孝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陈弘先生、林伟青先生、王孝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李鹏飞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鹏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3”)。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二〇二六年度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
王明成先生,男,1969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会计
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信达汽车(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等职。曾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厦门国贸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特别说明:王明成先生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公告日,王明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25,000 股,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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