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就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以《内部控制手册》为基础,以风险防控为导向,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内部控制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经营风险管理工作办法》《电子印章管理办法》《研发准备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办法;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战略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与评估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外汇衍生品交易实施细则》《委派投资企业董事、监事及股东代表管理办法》《供应链业务信用管理办法》《客户信评小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及规定,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率。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供应链板块:供应链分公司、上海信达诺有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厦门信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 18 家子公司。
数智科技板块:厦门信达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信达智慧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山东信达物联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4 家子公司。
电子科技板块:厦门信达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信达中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 家子公司。
汽车经销板块: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华夏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信达通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
司等 19 家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约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2.43%,营业收入合计约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3.33%。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管理风险、市场经营风险、资金风险、投资风险、业务风险、项目管理风险、合同管理风险等重大、重要风险。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内控监督、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固定资产、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情况、重大投资、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1、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
公司构建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责权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保障公司经营规范有序以及内控体系有效执行。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保证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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