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4 23:14:02 股吧网页版
恒逸石化:关于新增2026年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及品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067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26 年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及品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管理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使用催化剂的原材料之一贵金属的价格波动风险,增加价格风险控制手段,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与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进行调整,并相应增加可操作的交易品种。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额度拟增加人民币 20,000 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拟增加人民币 50,000万元。本次新增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6 年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 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不超过人民币 1,550,000 万元。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品种:新增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贵金属作为套期保值的商品品种,包括钯金、铂金。

4、交易场所: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商品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境内外期货交易所。

5、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暨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 年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及品种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新增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及品种,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交易,本业务无保本保收益的业务承诺,尽管公司已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上述业务,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
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前次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26 年商品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套期保值的商品品种为原油、石脑油、苯、对二甲苯(PX)、乙二醇(MEG)、精对苯二甲酸(PTA)、成品油、聚酯纤维、聚酯瓶片、能源品等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商品。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商品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境内外期货交易所。预计 2026 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500,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 2026年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二)本次新增情况

(1)交易目的:有效管理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使用催化剂的原材料之一贵金属的价格波动风险,增加价格风险控制手段,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与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进行调整,并相应增加可操作的交易品种。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额度拟增加人民币 20,000 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拟增加人民币50,000万元。本次新增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6 年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 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不超过人民币 1,550,000 万元。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品种:新增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贵金属作为套期保值的商品品种,包括钯金、铂金。

(4)交易场所: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商品套期保值经营资质的境内外期货交易所。

(5)交易期限: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6)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7)开展模式: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建立公司商品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建立的《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