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2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1、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十一届四次董事会、十一届四
次监事会,并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事项。
2、2024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
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277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3、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震元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50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逐项回复,并相应修改了募集说明书等申请
文件,并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2025 年 7 月 2 日披露及更新了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
4、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十一届七
次监事会,并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自原届满之日延长 12 个月。
二、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现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主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主动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目前公司经营稳健,项目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终止后,公司将合理利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保障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前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等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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