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2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明确经理层的职责范围,规范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程序,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副总经理 1-4 名,
财务总监 1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做好分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诚信、勤勉,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诚信敬业,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3.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4.身体健康,对公司的理想、宗旨、精神、准则、理念、作风等
具有高度认同感,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和国家公务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关于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同时适用于副总经理。
第三章 职责、权力和义务
第五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l.全面主持、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根据公司的投资计划,实施董事会授权额度内的投资项目;
3.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4.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5.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6.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各项具体规章及实施细则;
7.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按照公司党委会审议意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方案、奖惩方案和年度用工计划,经公司党委会审议意见后,组织实施公司职工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与辞退;
9.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会议上没有表决权;
10.召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
11.在授权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12.根据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13.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1.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2.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各项决定,应事先征求职代会或工会意见;
3.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经济指标,推进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的完成;
4.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5.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抓好消防工作,认真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6.坚决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管理全公司员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7.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七条 副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协助总经理做好分管工作,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或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有决定权;
2.在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分析、指导、督查分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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