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胡素华)
本人自担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发挥会计专业特长,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履职概况
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以现场或通讯形式出席董事会会议 9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召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况。会议期间,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控建设等事项独立审慎表决,全年均投赞成票。全年列席公司股东会 3 次,全面了解公司重大决策与发展战略,监督公司运营管理,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二、独立性声明
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全面开展独立性自查,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处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接受公司及关联方超出独立董事津贴之外的利益输送,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履职资格符合监管要求。
三、会计专业核心履职情况
(一)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监督
作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重点把关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深度审阅财务数据真实性、会计政策与估计合理性、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公允价值计量等关键会计处理。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对报告中异常财务指标、重大交易事项进行专项问询,要求管理层补充说明,防范财务风险。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全年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企业会计政策变更、聘任财务总监、内审工作小结等重要财务及内控事项进行严格审议。尤其在 2024 年年报审计编制期间,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年审会计师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审计工作进展,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四、风险防控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通过参与各类会议、和公司管理层及员工沟通、开展实地调研等途径,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运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密切留意医药行业政策法规变动、市场竞争形势等,为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给出专业意见。运用财务专业知识,就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制度建设提出优化建议,助力公司提高治理水准。对公司重大财务决策、关联交易等事宜进行严格审核,防范利益输送,保障股东权益。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让股东能够充分知晓公司运营状况。在决策环节,充分考量中小股东的利益需求,对可能影响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提出独立见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情况。公司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充分支持与便利,不存在妨碍独立性的情形。
2025 年,本人恪守独立董事职责,以会计专业能力为公司治理、财务监督、风险防控提供支撑,切实维护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保持独立、客观、勤勉,严格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会计专业优势,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运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胡素华
2026 年 4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